|
一、入园条件
1.取得留学生资格证明(由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);
2.留学人员占50%以上(含50%)的股份以上;
3.拥有合法的专利、科技成果或专有技术;
4.有与其研究开发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;
5. 项目有市场潜力,具有高速成长性,并符合产业化发展前景;
6.从业人员中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。
7.留学人员企业高管人员(如:法人、正、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或首席技术官)且在企业实际参与运 作;
8、已成立的企业在提交申请时注册时间不超过一年。
二、入园项目
电子信息,生物、医药技术, 新材料、新能源、环境保护,光机电一体化,及其它知识密集型项目。
三、入园程序
1.项目洽谈、初审;
2.留学人员身份认定;
3.填写并提交: 入园申请表 (1份) 入园项目可行性报告(须签名)(1份) 留学人员资格审查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 2份 (由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证明) (4) 留学人员个人简历 1份 (5)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 1份; (6)项目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(有专利者提供);
(7)未注册企业提交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(验原件)
(8) 已注册企业申请入园,除提供以上资料,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:(1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验原件) 1份 (2)企业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1份 (注:未注册企业申请入园的,企业注册完毕后需补交以上2种资料)
|